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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下水管引起的法律纠纷

商店售卖被起诉 专业调解化纷争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辛欣 2024年04月21日 10:21

  五金店售卖的下水管,咋就侵犯了专利权?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在这起“下水管侵权”的典型案例中,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行业性、专业化的调解方式,拓宽了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解决途径。

  下水管惹麻烦

  男青年小严在省城经营一家五金店,去年4月,他突然收到一纸诉状,一家科技公司起诉他在店内售卖的一款下水管涉嫌侵犯专利权。这种下水管很常见,在不少五金店的货架上都能见到,也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怎么就侵了权?小严百思不得其解,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他向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这里的调解员由精通知识产权行业的技术骨干、多年来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的律师等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员组成,专业对口、经验丰富。介入调解后,调解员首先审查当事科技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并启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成员认定程序。根据当事公司代理律师出示的专利权属证明和证据保全公证书等物证,经产品参数对比分析,省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初步判断小严店内售卖的这款下水管,确实涉嫌侵犯了权利方的专利权。

  调解陷入僵局

  这就是说,小严售卖的这款产品,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均未经过权利人授权。小严一听觉得更委屈了,一是自己并不知道这种常见的下水管涉及到专利问题,二是认为当事公司应该追根溯源,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代理律师透露,公司已成立维权团队,分别向厂家、销售等多个主体追责。小严不认可法律责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销售也是侵权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只有生产厂家有责任。”调解员纠正了小严的法律误区,“不过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他人专利产品,则构成侵权,如果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止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然而,小严没有保留进货凭证,无法证明产品来源。“我卖出一根管子的利润才几块钱。”对于当事公司提出的1万元赔偿金额,他难以接受。

  其实,专利侵权赔偿怎么算,《专利法》中自有答案: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提升维权意识

  小严销售这款产品获利约1000元,考虑到他不存在主观故意过错,调解员与当事公司律师反复沟通,最终对方就赔偿金额让步。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小严赔付当事公司维权费用及经济损失共计3000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为了促进每一个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一名法律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小微零售商家,在增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方面,应注意在日常的进货、交易中防患于未然,留存产品具有合法来源、自己无主观过错的证据,将法律风险降至最低。“此外,更彻底的维权还是应该追溯源头,比如有证据证明的具体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这样对于权利方维权的效果、震慑力才更为高效。

  法律链接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责编:鄢妮)